本文目录一览: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如下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吉林公积金怎么提取:(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提取条件应予以核实,由所在单位出具《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加盖印章。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 (二)网上办理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申请。
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用于租房。
法律主观:吉林省没有设置省级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有省直长春市或者吉林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吉林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1、法律主观:在长春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满足下述条件: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出境定居;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 提取需要的手续包括: 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 提取公积金 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2023年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须满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必需是无房的,经授权管理核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联网查询结果确定是无房的,当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
2、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 提取需要的手续包括: 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 提取公积金 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地址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解放西路鸿博御园附近,你有公积金帐号可以坐46路到鸿博御园站下车直接去查。也可打电话或发短信查询。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科、资金归集科、资金使用科和稽查科共计5个科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越山路11号 城建大厦。
吉林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 提取需要的手续包括: 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 提取公积金 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2、由他人代办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转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办结后,提取人需将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凭证回联交回单位记账。
3、法律主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如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4、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如下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5、长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申请,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吉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 提取需要的手续包括: 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 提取公积金 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由他人代办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转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办结后,提取人需将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凭证回联交回单位记账。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如下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申请范围 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专管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已满半年。
法律主观:在长春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满足下述条件: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出境定居;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