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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
1、法律分析: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D座(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西安省直公积金提取地点包括省直单位业务办理中心和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者到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4、西安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购房、还贷、租房、大修房屋等。
西安省直公积金提取地点
西安省直公积金提取地点包括省直单位业务办理中心和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者到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陕西省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陕西省公积金提取地点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该中心具体座落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然后还要携带材料到该中心进行审核。
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陕西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提供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取、转移、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法规等服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购房、还贷、租房、大修房屋等。
: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D座(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法律分析: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西安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提取?
1、西安省直公积金提取地点包括省直单位业务办理中心和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者到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2、法律分析: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提取申请: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公积金卡原件、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购房合同、房屋翻修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4、西安公积金封存取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准备相应的材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提取: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银行卡、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受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5、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西安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必要的文件:首先需要准备个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等相关文件。文件的具体要求可以询问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D座(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西安高新区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提取?
1、您好,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线下提取 前往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D座(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或者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
3、西安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购房、还贷、租房、大修房屋等。
4、高新区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满足相关条件后进行提取,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高新区的住房公积金是指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的一种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